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干线运输外包供应商信息核查公告
时间:2025-07-01     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干线运输外包供应商信息核查公告

  尊敬的供应商:

  为提高工作质效,推动构建长期稳定共赢的合作关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邮政”)将开展2025年一级干线(以下称“一干”)和二级干线(以下称“二干”)运输外包供应商信息核查工作,对供应商信息进行收集和确认,建立合格供应商库。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与本次信息核查的供应商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二)申报一干的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二干的供应商须为小规模纳税人及以上企业,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可在全国至少一个省份提供运输服务。

  (四)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报一干的供应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申报一干的供应商须具有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的案例,该案例累计结算总金额至少达人民币200万元;申报二干的供应商须具有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的案例。

  (六)申报一干的供应商须具有准牵引总质量30吨及以上的自有牵引车头,同时配备核定载质量30吨及以上的自有半挂车厢;申报二干的供应商须具有核定载质量不低于1990kg的自有运输车辆。

  (七)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各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采取永久采购禁入措施的,不得参加禁入范围的信息核查。

  (九)与邮政有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信息核查: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二、信息核查申报

  (一)请申报供应商于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   16日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bidweb/#/login)完成信息申报。本次核查不接受逾期提交的申报材料。

  (二)信息申报前需要注册用户,已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使用账号密码登录,登录平台后完善基本信息、业务经办人信息和企业资质即可提交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陆系统进入“供应商基本信息管理”,再点击“干线运输外包供应商信息核查”即可参与。注册及信息申报无需购买CA证书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

  (三)请申报供应商在满足上述供应商要求的基础上全量填报信息,如自有车辆可填报各类车型(包含冷链车等)。

  (四)本次核查在“基本信息”、“项目案例”、“自有车辆”三个版块新增了OCR(文字识别)功能,供应商可通过上传清晰的营业执照、合同发票、车辆行驶证等,实现关键信息的自动输入。平台“干线运输外包供应商信息核查”模块附有《2025年干线运输核查申报指引》,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查看。

  (五)已参加2024年干线运输外包信息核查并确认核查结果的的供应商视为已进入合格供应商库,不需要参加本次信息核查。

  三、资料审核

  中国邮政将统一组织申报材料的审核,预计审核时间为2025年7-9月。供应商应准备好相关材料的原件,以备现场审核或远程视频审核的方式进行核验(具体核查方式以核查团队通知为准)。为确保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供应商须保持申报核查人员联系方式畅通。

  四、核查结果确认

  请供应商完成信息申报后及时关注申报系统中的“审核状态”,当审核状态显示为“待确认”时表示申报内容已通过审核。此时供应商须点击“确认核查”按钮对核查结果进行确认。

  五、其他事项

  (一)诚挚提醒广大供应商按照时间安排,完成信息核查,及时提供申报材料,配合资料审核和现场考察工作。对未能及时沟通、配合完成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中国邮政不再安排核查。

  (二)对于供应商在信息核查过程中发生的弄虚作假、向中国邮政采购及相关人员行贿等行为,将按照中国邮政供应商管理相关要求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邮政供应商信息核查团队

  联系电话:010-68856164  010-68856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