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行各县支行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标段二)(项目编号:YZ01-CG·2025-新乡市分行-综合管理部-080-30-006)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行风险客户贷款公证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二);
1.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各县支行餐饮服务,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年。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标段 |
服务内容 |
1 |
标段二 |
辉县市支行餐饮服务 |
1.3采购包划分: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八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招标代理机构于2025年7月7日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等平台上发布本项目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在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4日规定报名时间内,本标段有3家单位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截止到2025年8月7日10时30分投标截止,无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流标。
招标代理机构于2025年8月7日在上述平台上发布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在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4日规定报名时间内,本标段只有辉县市万嘉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家单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不足三家,项目流标。
招标代理机构于2025年8月15日在上述平台上发布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在2025年8月16日至2025年8月22日规定报名时间内,本标段只有辉县市万嘉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家单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不足三家,项目流标
在第二次和第三次公告期间内:标段二只有辉县市万嘉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参与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按照采购管理内控审批权限规定完成方案审批后,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四)经两轮公开采购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采购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因此本项目标段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标段二:辉县市万嘉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示期及发布媒介
4.1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日。
4.2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五、异议的受理方式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日内有效,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令祯,15238355291
联系邮箱:konglingzhen.hx@chinaccs.cn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A座1002室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行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0373-3710895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和平路189号